江海区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度。幼儿园收费标准必须同一学期执行同一标准,收费标准变更必须新学期开学前二个月提前向区物价局作收费备案申请。流程如下:
(一)应提供如下材料:
1、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学校等级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2、提供真实有效的幼儿园上一学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教工人数、幼儿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具体填报江海区幼儿园成本表一、二、三(可到江海区物价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jj.jianghai.gov.cn/);新办幼儿园提供生均培养测算成本等。并附相应的会计报表资料。
3、持原幼儿园收费备案表,并填写新标准收费备案表(“江海区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表”可到江海区物价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
(二)受理。
(三)审查。我局在收到幼儿园的收费备案资料后,对相关成本进行审查。若资料齐全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幼儿园的收费备案,并加具备案意见。